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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函[2018]2492号各企业及相关人士  为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提高我市防御地震灾害能力,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2016版)、《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和《建筑隔震设计标准》(报批稿),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 2018年9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hangxi@szjs.gov.cn。    附件:  《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13日  (联系人:张希,电话:83788102)
发布时间: 2018 - 09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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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和巩固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成效,进一步促进全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8年,我局在坚持“百日亮剑行动”总体思路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根据工作部署安排,现将一季度全市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季度整治行动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周密部署全年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  我局于2018年1月4日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在会上印发《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年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并明确了一季度的24项重点整治内容。2018年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继续按照“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均按照“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市区监督机构执法检查、市区主管部门督查核查、每季度末通报公示”的程序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一季度,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三层三级”安全联检的要求。大部分企业总体上能够按照我局制定的“项目安全小组日检自查表”“项目部/监理周检自查表”“...
发布时间: 2018 - 0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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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标〔2019〕7号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建筑防水工程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建设局组织修订完成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SJG19—2019),现予印发,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SJG19—2019)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7月10日
发布时间: 2019 - 08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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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19〕53号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主体结构工程总体质量稳定可控,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结构质量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监的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3层以上,且尚未封顶的建筑工程。在监的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的市政工程,包含盾构法隧道、二衬施工的矿山法隧道、车站及高架桥等。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结构实体质量两部分。其中,结构实体质量包括技术资料、实物观感、实测实量、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模板工程等内容。上述检查结果用得分率表示,根据每大项的应得分和检查的实得分,计算出该项的得分率。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要求  检查分为责任主体自查和监督执法抽查两个阶段。  (一)责任主体自查: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6月17日。  (二)监督执法抽查: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6月17日。  四、执法抽查分工  在市报建的项目,由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组织检查。在区报建的项目,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主体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闭合。自查...
发布时间: 2019 - 06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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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科工〔2018〕52号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保障道路工程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编制了《道路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号SJG48-2018),现予印发,并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8月27日
发布时间: 2018 - 09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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