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市场〔2019〕10号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各区(新区)环保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建部“挂证”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通知(粤建市〔2018〕259号),以及我市转发省住建厅通知(深建设〔2019〕9号)等文件要求,省住建厅已将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注册状态异常人员名单”(包括社保问题和注册人员多单位重复注册问题)提供给我局。经统计,涉及4265家企业的注册人员存在注册人员状态异常情况(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为便于企业和人员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注册状态异常人员名单”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zjj.sz.gov.cn/jzxypj/web/default.jsp)”推送到该类人员对应的注册企业名下。已在我局“平台”信息登记的企业,可以登录该“平台”的“注册状态异常人员名单”板块查看本企业注册人员“异常状态”相关问题描述。企业应对照名单向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如注册人员已完成自查自纠,或存在问题与实际不符,或属于建办市函〔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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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19〕23号前海管理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记分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9〕243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并结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17〕2号)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量化记分超标情况通报 (一)记分超标约谈名单。2018年度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记分超标约谈名单中,涉及在深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16名,其中项目负责人6名,专职安全员3名,总监理工程师7名。具体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记分情况通报如下: 1.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按记分从大到小排序,下同)。 (1)卢宜祥(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粤建安B(2009)0008909),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文化馆舞蹈主题馆”(施工许可证:4403042017011103)累计记分6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文化馆戏剧主题馆”(施工许可证:4403042017011102)累计记分31分;在深圳市福田区“荔园小学北校区白沙岭临时校舍工程(应急工程)”(安全监督号:无)累计记分10分;合共记分47分。 (2)董福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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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19〕29号前海管理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9〕388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本单位监管的全部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并于3月11日前将排查总结及汇总表格(均需盖单位公章,另附word电子版)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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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19〕16号 为加强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管理,强化监督抽检工作,2018年下半年,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对钢筋原材、钢筋接头、混凝土试块及原材料、管材、防水材料、电气材料、涂料等主要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合格率情况公示如下: 一、共抽检钢筋原材2090组,其中2072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9.1%。 二、共抽检钢筋接头175组,其中174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9.4%。 三、共抽检混凝土试块347组,其中345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9.4%。 四、共抽检混凝土原材料566组,其中565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9.8%。 五、共抽检防水材料194组,其中182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3.8%。 六、共抽检涂料668组,其中659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8.7%。 七、共抽检电气材料352组,其中350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9.4%。 八、共抽检各类管材752组,其中740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8.4%。 九、共抽检其它材料1274组,其中1263组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99.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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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19]12号前海管理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地铁集团、市燃气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降低施工活动对市民生活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升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和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技术和管理标准 (一)施工围挡全封闭。市政工程施工应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做到围挡、出入口等临时设施标准化,保证施工围挡连续安全牢固,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统一整洁美观,做到施工范围不封闭不施工。 (二)施工信息公示告知。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应在工点围挡醒目位置做好施工信息公示告知,公示信息应至少包括:工程名称、参建各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信息、施工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及噪声等投诉举报电话。 (三)严控施工噪声扰民。市政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的规模、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等情况,采取安装噪声监测设备、采用低噪音低震动机具、设置隔音屏障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午(12时至14时)或夜间(23时至次日7时)施工噪声许可和信息公开制度,居民区、学校、写字楼等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严禁中午或夜间进行高噪音(中午超过70dB,夜间超过55dB)作业。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应经批准取得环保部门施工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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